| 一、 |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下稱保訓會)115年5月6日公護字第1159060073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1條至第39條明定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規範,各機關負有保障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之義務。保訓會為建立政府機關明確、周延且具公信力之調查機制,確保職場霸凌案件之受理、調查及處理具備客觀性、公正性與保密性,爰訂定旨揭作業指引,以作為各機關實務執行之參據。 |
張貼日期: 2026-05-21 10:19:52 點閱: 74 (1862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| 一、 |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(下稱保訓會)115年5月6日公護字第1159060073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 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1條至第39條明定職場霸凌之申訴及處理規範,各機關負有保障公務人員免於遭受職場霸凌之義務。保訓會為建立政府機關明確、周延且具公信力之調查機制,確保職場霸凌案件之受理、調查及處理具備客觀性、公正性與保密性,爰訂定旨揭作業指引,以作為各機關實務執行之參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