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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經濟弱勢學生權益,轉知部分領有幸福餐券之經濟弱勢學生,颱風停班停課期間補領餐相關事宜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行政人力

張貼日期: 2024-08-12 13:42:07 點閱: 408 (65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有關彰化縣政府113年暑假幸福餐券,爰113年7月24日及25日兩日因颱風緣故本縣停班停課,為保障經濟弱勢學生權益,提供受影響學生於11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間補領餐。
二、領餐規範比照113年暑假幸福餐券,限每日兌餐,其他說明如下:
(一)補領餐日期:11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,如為補領1天學生則為113年8月30日補領,如為補領2天學生則為113年8月30至31日補領。
(二)補領餐時間:限當日取餐,時段不限。